世界终于安静下来了。
我忘记了一切。
但陆闻璟始终记得我们的所有。
他真可恶。
居然利用我的失忆,将我从头到尾、从里到外,重新撩了一遍。
节目播出前时,会议室里公事公办的眉眼,电梯间“顺便”递来的咖啡,庆功宴上替我挡酒时不动声色靠近的半步——和二十二年前如出一辙。
而三十岁的、刚穿过来的、以为自己只是个普通编辑的于闵礼,哪见过这种场面。
我烧了一整夜。
不是因为精神力消耗,是被他闹的。
第二天退烧,我靠在床头,看着他端粥进来。
白粥,撒了几粒枸杞,旁边配一小碟酱菜。
他坐下来,舀一勺,吹凉,递到我嘴边。
我张嘴,咽下去。
然后说:“陆闻璟。”
他抬眼。
“你是不是早就认识我。”
勺子顿了一下。
他没否认。
“南非。”他说。
我愣了。
“草原,暴雨,越野车。”他垂下眼,声音很轻,“你从天窗探出去,喊自己不会输。”
窗外是寻常的早晨,阳光斜斜地落进来,照在他侧脸上,和二十二年没什么不同,只是发丝有些许白。
我看着他。
脑海里什么都没有,空的。
可眼眶却先一步,热了。
“后来呢?”我问。
他把粥放下。
慢慢握住我的手。
“后来你成了我的爱人。”
“再后来——”
他顿了顿。
“你忘了我。”
我想说对不起。
可我还没开口,他已经把我拉进怀里。
他的下巴抵在我发顶,声音压得很低,带着一点点哑。
“没关系。”
“我记得就够了。”
我靠在他肩头。
三十岁的、以为自己刚穿过来的于闵礼,在这一刻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有些人,忘多少次,都会重新爱上。
不是命运。
是他。
他总有办法,让我再一次、再一次、再一次地,走向他。
过了很久,我闷闷地开口。
“那我以前是怎么叫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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