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名字。字迹潦草,但用力很深,笔尖几乎要划破纸页。
笔记本在二十七个人手中传了一圈。二十七个人的签名,大小不一,笔迹各异。有人写得很工整,像在签合同;有人只写了一个姓氏,笔画潦草得几乎认不出来;有人在名字旁边画了一个小小的圆圈——不是概念意志的符号,只是一个普通的、随手画的圈。
林则接过笔记本,看了一眼那二十七个签名。然后他把笔记本翻到新的一页,写下了一个名字:他自己。林则,楷书,横平竖直。
他把笔记本合上。
缄默协议正式生效。
那一刻,整栋楼的光线变了——不是金色光晕的变化,是感应灯管的光。所有灯管的亮度在同一瞬间均匀了,不再有明有暗,不再有频闪。空气里的浑浊感消失了,像有人打开了一扇看不见的窗户。
第二条规则的颜色,从淡金色变成了一种更浅的、几乎透明的颜色。它还在,但没有之前那种蓄势待发的张力了。它被催眠了。
林则看着笔记本上那二十七个签名,确认了一件事——
规则的本质是共同约定。
当三十七个人中的二十七个人同意遵守一条规则时,这条规则就具备了约束力。不是因为它是从墙上渗出来的金色文字,不是因为它是从概念世界降临的铁律,而是因为——人选择了遵守它。
这是合同法最古老的原理。也是人类最古老的原理。
他抬起头,看到周晚意正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她的表情很专注,嘴唇微微翕动,像是在默读自己写下的内容。林则没有走过去看,但他注意到她的笔尖在纸上停留了很久——不是犹豫,是在斟酌。
宋柯还在原来的位置上。他的双手从口袋里抽出来了,但没有做任何动作。他只是——看着。
林则和他的目光对上了。
这一次,林则没有移开。
他对着宋柯说了一句话,声音不大,但足够清晰:“协议不强制你遵守。但协议也不保护你。”
宋柯的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林则读不懂的表情。然后他说了从第三条规则出现以来的第一句话:“我知道。”
只有两个字。三秒内。他回应了。
林则收回目光,走到窗前。窗外,金色光晕已经彻底变成了暗金色,像一层厚重的帷幔把整栋楼裹在了里面。对面科技大厦的灯光透过这层帷幔照进来,变成了一种扭曲的、不真实的颜色——不是冷白色,是一种发灰的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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