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面打来的子弹,因为是射手都是排列成密集的骑墙队形,所以十分密集,形成了排枪的效应。
这个小小的三十人横队,势如破竹一路横推过去。双方此时已经对冲到了二十米以内。这个距离上,手枪几乎命中率百分百。
这个距离只要眼睛没毛病,不可能打不中。
更何况这些斥候都是精锐中的精锐,在任何时代能当侦查兵的,都是精挑细选的精兵。不仅军事过硬,体能强横,还得头脑灵活才行。
斥候的军饷是普通骑兵的五倍。上千人才能挑出一个斥候来。
杨府的工兵收入算是很高的了,他们的军饷是步兵的三倍。而骑兵的军饷比步兵高一半,但斥候的军饷比骑兵还高五倍。因为他们干的就是玩命的差事。这些人的军事训练强度远高于骑兵和步兵。
第一排左轮手枪的子弹打过去,阿卜杜拉就被直接爆了头。
因为他带队冲在最前面,周围簇拥着最精锐的骑士。就是傻子也能看出来他是领头的。而且他的甲胄也是最华丽和精良的。
三十个布哈拉骑兵应声而倒,9mm帕弹毫无阻碍的击穿了板甲。这些布哈拉骑兵的链板甲,实际上就是在锁子甲的外面加上了胸甲和背甲的两块板甲甲片。额外加上了叠压式肩甲甲板。衣袖和甲裙还是锁子甲。
他们的头盔是没有面甲的,不像杨府斥候的防爆头盔,有可以拉下来的防弹玻璃面罩。一颗子弹直接就打碎了他的脑袋。子弹从眉心打进去,留下一个小孔,却在后脑炸开一个大洞。红的白的喷了出来。
阿卜杜拉一声未吭,直接栽倒掉下马来。
整个第一排直接被子弹消掉了一层。周围的骑士和后面的骑士,顿时一片惊慌。他们不知道这些斥候也有火器,因为他们没有看到他们背着火铳。
这个时代,左轮手枪还没有发明出来。
他们不知道这些人居然带着手铳。可是紧接着,已经被手榴弹炸的一片狼藉,到处都是空洞的骑兵集群,就被接连不断的排枪一层层击倒。
十步之外枪比刀快,十步之内枪又快又准。
人的反应,挥刀的速度远没有扣动扳机快。前面本来已经被炸的千疮百孔的骑兵集群,如同被烧红了的刀子切割黄油一般被斥候小队捅穿。
砰砰砰!密集的手枪声如同催命的鼓点,每一声枪响就有一个布哈拉骑兵栽下马来。几乎弹无虚发。只剩下市区主人的惊恐的战马嘶鸣着四处跑散。
十二发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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