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太浪听的好笑:“这么点小狗能.”
他说到一半反应过来:“不对,你说谁是色郎?”
过了几天,华十二有些纳闷,他的《鬼吹灯》已经上刊好几天了,怎么还没收到编辑通知他成绩的电话啊。
他干脆给报社打了过去,找到负责他的编辑询问。
对方告诉他,报纸销量没有明显变化,而且《鬼吹灯》还在社会上引起了一些负面影响,比如某报纸就在评论板块抨击这部,现在报社领导对这件事也有些犹豫。
华十二问是哪份报纸,对方说你买一份最近的《江南文艺》看看就知道了。
他放下电话就去街口把这几天的《江南文艺》报纸都买了回来。
果然在评论板块发现了一篇评论,标题触目惊心:
【警惕《鬼吹灯》的三大毒害】
副标题:论盗墓文学对青少年的腐蚀性影响
文章里引经据典:
“.这种美化盗墓贼的,简直是在教唆犯罪!尤其胡八一用罗盘分金定穴的细节描写,堪比犯罪教科书”(引用自华东师范大学某教授)
“.主角公然炫耀‘摸金校尉'传承,这是对《文物保护法》的公然挑衅”(省考古研究所研究员点评)
华十二看完之后笑了,正愁没人关注呢,他用座机给《姑苏日报》打了过去,找到他的编辑。
“我觉得有争论这是好事啊,能让更多的人关注到我的作品和贵报的报纸啊!”
在编辑懵逼的表情中,华十二笑着说道:“给我安排个专栏,我要亲自回应!”
第二天,姑苏日报就刊登了【一封公开信】(署名:梅长苏)
“某些专家说我在教盗墓?那《三国演义》是不是在教造反?《水浒传》是不是在教杀人?《红楼梦》是不是宣传乱搞南钕关系,都什么年代了,怎么还活在过去呢?
他洋洋洒洒在报纸上喷了五百多字,赶上一篇小作文了。
隔天对方回喷:【狡辩!梅长苏在偷换概念!】
与此同时,其他报纸立刻跟进:
《法制周刊》讨论‘文学创作与法律边界’
《青年报》发起‘该不该禁《鬼吹灯》’投票
连电视台都做了期‘文学创作自由度的边界’专题
结果就是——新一期的《姑苏日报》一连加印三次全卖脱销,接下来几天销量持续走高!
编辑提着礼物上门,脸上全都是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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