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权是主权的分化、细化,主权是国家、朝廷在自己辖区内施行政策、极具排他性的政治权力,地权作为主权的分支,获得了部分地权,就获得了部分的主权。
“百事千法皆收租,国事唯艰民多难。”朱翊钧看完了侯于赵的奏疏,写了一句批注。
大明的官员和学者不分家,尤其是关于政治学,这东西确实得有实践经验,才会有更加切实的领悟,侯于赵主抓经济,他通过奏疏,跟陛下讲明白,乡贤缙绅、收租经济对发展的严重危害。
就以杭州府为例,杭州的地租,普遍每年5%的递增,只需要十四年的时间,地租的价格就会翻一倍,很多地方的地租增长可不仅仅翻了一倍,而是翻了数倍。
如果工坊主们拿到了利润,他们可能会想办法扩产,可能购买朝廷的铁马增加机械工坊,提高产量;
如果匠人们得到了足够的劳动报酬,他们可以生育更多的人口、可以到匠人学堂进修提升自己、可以有闲钱去实现自己的奇思妙想,提高技术进步。
可城中的房东们,他们拿到了银子,只会去购买更多的铺面、土地等等,哄抬杭州府的地价,等于哄抬了杭州府的地租。
不是所有的房东们都会血赚,有些人盲目加入其中,轻易相信他人鼓噪言论,吃了别人画好的大饼,盲目置业后,产业没有足够的客流量,所置产业的价格昂贵的同时,且欠了钱庄大笔的利钱,最终结果,往往是一地鸡毛,血本无归。
这些人,统统都成为了哄抬地价里的炮灰,真正食利者的帮凶。
当这些炮灰、帮凶和伥鬼离开的时候,食利者开始以极低的价格,收购他们的产业,本身价格就不高,持有成本也不高,只要静待时机即可,大明在发展,杭州府内没有一块地是廉价的。
但真正的势要豪右们,却有更高的抗风险能力和更低的机会成本。
侯于赵在杭州的时候,他对这种现象无可奈何,只能严厉打击违约行为。
侯于赵在浙江那几年,正是乡贤缙绅入城的时候,这些家伙目无法纪,平素就喜欢无视朝廷法度,最是喜欢违约,明明签了租赁的契书,但从不按契书执行。
一年三涨、一年四涨比比皆是,侯于赵能做的,也只是打击这些不按契书执行,违约调租的行为。
这本奏疏分析了现象、问题和原因,并没有给出清晰的解决办法,侯于赵也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
因为这个矛盾的本质是:生产资料归肉食者所有,而没有生产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