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同意在原则上支持这份代理协议,并愿意在技术层面提供尽可能的帮助。
双方签署了一份初步的、不具严格法律效力但表达了强烈合作意向的备忘录。
……
有了朴瓘镐的私下认可,王盛团队才正式与亚拓士公司展开了正面谈判。
谈判过程果然如王盛所料,充满了博弈。
亚拓士的社长和商务代表对王盛开出的条件,尤其是30万美元的授权金和仅10%的分成,表示了强烈的不满。
他们援引其他韩国游戏出口的案例,试图抬高价格。
然而,王盛团队准备充分:
市场风险论,他们出示了详尽的关于中国互联网基础设施(2000年底中国宽带用户仅数十万,且网费昂贵)、网民结构、消费能力的数据报告,反复强调开拓中国市场的巨大不确定性和高昂成本。
产品现状,他们指出《Mir 2》在韩国同时在线人数并未进入顶尖行列,存在内容不足、平衡性有待优化等问题,并非一款“完美无缺”的产品。
短期利益诱惑,30万美元的预付授权金,对于规模不大的亚拓士而言,是一笔能够立刻改善财务报表的现金流。
分化策略,谈判中,王盛团队隐约透露出与朴瓘镐的良好沟通以及对“技术合作”的重视,暗示如果亚拓士拒绝,他们或许会考虑等待并与未来可能独立发展的朴瓘镐合作。
最关键的一点是,王盛咬死了五年短期授权和低分成比例不放松,表现出一种“能谈就谈,不谈拉倒”的强势姿态。
这让急于寻求海外市场突破、同时又对中国市场潜力将信将疑的亚拓士管理层陷入了激烈的内部争论。
争论的焦点,自然集中在了朴瓘镐身上。
公司管理层倾向于接受这份“虽然不够理想,但能立刻见到真金白银”的合同,尤其是在王盛团队暗示可能还有后续合作机会的情况下。
他们不断向朴瓘镐施压,要求他为了公司的利益,同意这份协议。
朴瓘镐内心极其痛苦和矛盾。
他热爱自己的作品,不希望它被以“廉价”的方式抛向一个未知的市场。
他据理力争,认为条款过于苛刻,是对《Mir 2》价值的低估。
会议上,他与公司高层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甚至一度摔门而出。
但现实是残酷的。
亚拓士需要这笔钱,也需要一个海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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