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时间,2004年3月6日,上午九点。
半岛酒店套房的会议室里,一场决定“中美电影节”最终基调和初期骨架的核心会议临近尾声。
长条会议桌一侧,是以苏彦韬为首的鹰龙传媒核心团队,他们脸上带着连日奋战后的疲惫,但眼神中却充满了前所未有的亢奋与敬畏。
另一侧,则是王盛带来的盛影国际业务部总监赵劲松、首席财务顾问,以及两位负责法律与架构的资深专家。
空气中弥漫着咖啡因和一种近乎凝实的、由资本与权力交织而成的气场。
“综上所述,”赵劲松合上手中的平板电脑,目光扫过苏彦韬,“基于王董与四位联合发起人达成的共识,以及伯恩斯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框架,首届中美电影节的组织架构和核心运行机制已基本明确。”
他语速平稳,条理清晰:
“一、组织实体:在加州注册成立非营利性机构‘中美电影文化交流基金会’,作为电影节的法定主办方。
基金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构成如下:
王盛(盛影传媒集团董事长,核心出资方与战略制定者)
苏彦韬(鹰龙传媒负责人,本地执行与社区资源协调)
理查德·沃尔特(UCLA影视戏剧学院院长,学术权威与教育体系代表)
马克·约翰逊(奥斯卡学院核心制片人,好莱坞工业体系与奖项规则 insider)
约翰·伯恩斯(威廉·莫里斯奋进高级合伙人,法律、资本与顶级艺人资源)
陈冲(国际影星,跨文化象征与艺术品质把控)
理查德·洛佩特(CAA联合创始人,顶级人才经纪资源)
巴里·梅耶(华纳兄弟影业董事长兼CEO,好莱坞六大制片厂代表)
哈维·韦恩斯坦(米拉麦克斯影业联合创始人,独立电影与奥斯卡公关教父)
罗伯特·谢伊(新线影业CEO兼董事长,战略合作方与核心内容供应代表)
(预留若干席位)给予未来引入的中国电影主管部门指定的官方代表以及美国电影主管部门指定的官方代表。
王盛董事长拥有董事会特别决议的一票否决权。”
苏彦韬默默点头,对这个安排毫无异议。
能跻身这个级别的董事会,对他而言已是过去不敢想象的跃升。
“二、执行机构:下设常设秘书处,负责日常运营。秘书长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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