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七条,每一条都针对一个具体的漏洞。
弹药的管控是第一条。
所有实弹在出发前统一收缴,由联邦派出的军械官当场清点封存。
每个士兵只保留枪膛里现有的五发子弹,多一发都不行。
如果要开枪,必须到连长以上军官的口头命令,事後还要写书面报告说明开火理由。
而且摩根还在这条的末尾用铅笔加了一句,【所有连长的书面报告在行动结束後四十八小时内提交司法部,由联邦调查局逐一审核】。
弹药的锁,就这样扣上了。
接下来是指挥权的设计。
指挥权是这次出兵最核心的问题。
州长没忘记直接拿总指挥的头衔,而摩根也准备把这个头衔给他,但仅仅只是个头衔,实际操作中另有安排。
州长担任名义上的总指挥,摩根给他派了一个副手,兰德尔准将。
这位老将军已经六十二岁了,在陆军干了快四十年,同时也是威斯康星州国民警卫队的司令,带出来的兵以纪律严明着称。
摩根打算用外州平衡伊利诺州。
因为伊利诺州的警卫队与当地政治势力交织太深,谁也说不清哪个营长私下收了托拉斯的钱。
威斯康星州是农业州,经济构成简单,没有大型工业托拉斯渗透军队的隐患。
兰德尔手下的两个团成了联邦政府留在现场。
而按照之前的准备,如果伊利诺州警卫队有任何人试图绕过命令擅自行动,兰德尔有权直接解除其指挥权,由联邦军官临时接管。
行政令最後一条是关於行动的定性文件。
所有参与行动的警卫队成员在行动前必须签署一份声明,确认本次行动的唯一合法目标是执行联邦法院签发的扣押令,也就是扣押平克顿侦探社在芝加哥非法持有的军用级武器。
这份声明一式三份,本人留存一份,州国民警卫队司令部存档一份,联邦司法部备案一份。
这就让整支警卫队从法律上被定义为执法人员,而不是作战部队。
他们进入芝加哥的理由是配合联邦法警扣押非法武器,而不是镇压街头的人。
摩根在行政令的最後加了一行手写备注:「任何超越上述授权范围的武力使用,均属个人行为,不由联邦政府承担责任。」
这行字的分量,任何一个军官都能掂量出来。
普雷斯顿把文件整理好,交给等在门外的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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