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第一时间跟他离婚!
女人,果然是只能共富贵,不能共患难!
他这句话还不只是心里想想,他直接说出来了。
别说律师了,就连看守所的工作人员都觉得特别好笑。
杨律师说:“我的委托人江元初女士和你在一起,一直都是共患难,哪来的共富贵?你富贵过吗?你又让她共享过你所谓的富贵吗?我这里有几项证据,足以证明这些年你除了和她共同支付房贷之外,家庭一切开支你都没有参与。换句话说,你在吃江女士的软饭,你是靠她养的。”
柏文川条件反射的就想说一句“不可能”,但是看着被律师推到他眼前的证据,这三个字就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了。
家里买房的首付是他们俩一起攒出来的,房贷是俩人一起还的,除此之外,他再没有别的家庭公共支出了。家里的吃喝用,养孩子养老人,都是江元初在花钱。
现在,江元初让他把房子让出去,以抵这些年本该由他支付的那一部分费用,还有以后孩子的抚养费。
真算起来,他没吃亏,江元初也没占便宜。
但问题是,现在,他落难了,江元初还好好的,所以,她有义务把他救出去。
“我不会签字的,我必须见到江元初本人。”
杨律师说:“江女士不想见你。你频繁在外面嫖娼,对家庭不忠,对女儿没有起到榜样作用,违反了《婚姻法》,也没有尽到抚养女儿的责任和义务,你的开房记录、和多名女子出入酒店的视频都已经被热心网友找了出来发在了网上,你大概还不知道,你现在已经是个不大不小的名人了。
你的公司已经和你解除了劳动合同,以后你就没有收入了。你会断供的。
所以,不管你同不同意江女士的财产分配方案都没有关系。你不同意,江女士跟你一起断供,你们欠银行的钱还不上,以后,这房子就不是你们的了。”
“这么做对她有什么好处?”
江元初怎么会这样短视?房子在涨价,她只需要咬咬牙,一个人承担全部房贷,以后房子增值了,她就赚了!
她现在断供,就是伤他八百自损一千。
“又有什么坏处呢?江女士向来都是独当一面的。你这个丈夫不过是担了个名声,一点做丈夫的责任都没有尽,反倒是吃她的喝她的,成了她的累赘。”
柏文川咬死了不松口,就是不签字,一定要见元初。他在里面待的都快疯了。感觉人生出现了断层,之前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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