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血迹。
那不妥抢先道,“快带我去拔箭吧,他让我先去的。”
吴达财赶紧也说道,“两位兄弟,我是百总,我这可是重伤,先让我去见医官吧。”
一个火兵道,“你说是百总,腰牌给我。”
吴达财自然拿不出来。
“今日老子都遇到三个冒充百总的了。”
火兵一指那不妥,“你先去见医官。”
吴达财大张着嘴,“怎地他就先了,他都是皮肉伤。”
“这是庞大人定的,先救好止血的,先救能活命的。”
说话多了胸膛就痛,吴达财本痛得满头大汗,闻言大吃一惊,挣扎着问道,“那我这是活不了了?”
“他好活些不是。”
“我可是百总!”
那不妥拉着火兵,“这位兄弟,先给我拔箭吧,刀口这里也要重新包一下,血都快流干了。”
不妥说着话,跟着火兵走了出去。
吴达财绝望的吼道,“送我来的三个火兵呢,他们知道我是百总。”
火兵的声音从屋外回来,“少装了,你分明知道人都被谢司隶调去搜山了!”
“给我点水!”
过了片刻后,另外一个瘦些的火兵返回来,递过来一个扭开壶口的椰瓢,吴达财不及道谢,不停的往口中灌。
“人手不够,你自个喝水,咱们全营只有一个会接骨的医官,那边排着五六个人,你还得等。”
吴达财感激的点点头,看着那火兵走了出去,火兵是军中地位最低的群体,平日在自己的局里面,吴达财也是不正眼看他们的,现在却几乎成了掌控生死的人。
“真不该伤了。”
闷热的房中只剩下吴达财,身上痛得厉害,心中有些后悔该听旗总的,如果守在桥头,就不会被马撞,也不会被踩断了腿。
他自己喝了一口水,由于躺着喝,又洒了不少,他调息了好半晌才恨恨骂道,“你几个混蛋,看老子不收拾你们,当流寇一样收拾。”
……日头西斜,通往二郎镇的驿路上,杨学诗骑着一匹缴来的坐骑仍在赶路,北面的田地和丘陵中,还能看到从车马河逃散的流寇,很多还是红衣贼,他们沿着乡间的小路逃跑,在丘陵间时隐时现。
这些流寇大多都是老营兵,若是在平时,是绝佳的杀老贼的机会,但庞雨给了严令,先救援二郎镇,中途不得耽搁。
他现在要考虑的不是拦截这些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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