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有什么区别?
说不定就是圣骑士在钓鱼执法,前脚去兑了支票,后脚就被原地圣光审判了。
就在唐森打算随手销毁的时候,却见爱丽丝的眼睛放出精光,直勾勾地盯着那张支票。
爱丽丝兴奋道,“这个!有了这笔钱,咱们就可以在上城区买房了!”
“还有烧鸡店!把烧鸡店买下来吧!”爱丽丝补充道。
“召唤500个骷髅兵不是抬抬手的事,这样的订单有什么艺术含量?”唐森轻蔑地说道:“况且,这……显然是骗……”
爱丽丝指尖一点,唐森立刻闭嘴,她恢复河豚状,“你知道咱们家现在还剩多少钱吗?1银币零24铜币!!!”
“房租、供水、魔法石、素材、烧鸡……哪个不要钱?”
“烧鸡是什么鬼?”唐森暗想。
爱丽丝叹了口气,闷声道:“话说……咱们为什么要来这城里?在城外不是过得好好的吗?就算不赚钱,每天也很开心啊。”
爱丽丝是唐森穿越那年在城外捡到的孤儿,他们一人一妖相依为命已十年有余。
唐森看着爱丽丝暗淡下去的眼神,终于开始反思自己的甩手掌柜行为。
租房、采购、接待……基本上除了制作顾客的订单,其他的所有杂事,全被他丢给了爱丽丝。
艺术创作不能分心、锻炼一下爱丽丝——这都是他给自己找的借口,实际上他就是嫌麻烦。
看来这些工作给爱丽丝带来了不少压力,让本来温柔可爱聪明伶俐少女变得像个加班过度的产品经理。
“主要是你也长大了,要多和人类社会接触接触……”唐森顾左右而言他道。
说完,唐森偷偷瞄一眼爱丽丝。
那张小脸依旧鼓着,怒目圆视,却什么都不说。
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离怎么哄都哄不好只有一步之遥。
唐森脑海中不由却浮现出刚捡到爱丽丝那会儿的样子。
那个时候她还是个小不点,最开始见到这么一具白森森的骷髅怕的要死,却饿得跑不动。
后来吃了骷髅做的几餐四菜一汤以后,就赖着不走了。
每天睁眼第一件事,就是踮起脚尖,拼命抓着唐森的肋骨不放,吵着早餐要吃煎蛋。
现在都会开店了,女儿长大了……
唐森伸出白骨手指,敲了敲自己光洁的头盖骨,“哎……真拿你没办法。”
唐森叹了一口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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