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惊心动魄的搏杀后,这头庞然大物终于轰然倒地,鲜血染红了地上的落叶。
林晚枫喘着气,收起弓箭,看着倒在地上的猛虎,心中并无多少狩猎的喜悦,反而升起一股强烈的落差感。他走上前,踢了踢老虎坚实的躯体,感慨道:“对付这等畜生,都需如此搏命……典雄,咱们要是有枪就好了。”
典雄正擦拭着刀上的血迹,闻言抬起头,古铜色的脸上满是困惑与不以为然:“枪?王爷,您说的是军中那些红缨长枪?那玩意看着是威风,可真要步战对阵,刺击不如长矛便捷,破甲不如陌刀霸道,砍杀又不如横刀利落,花里胡哨的,在咱们陌刀队面前,可真不够看。”
林晚枫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不禁哑然失笑。此“枪”非彼“枪”啊。
他脑海中浮现出陌刀如墙而进、人马俱碎的恐怖场景,那确实是冷兵器时代的巅峰之作。但他想的,是能于百步之外,喷吐火焰与硝烟,让再厚重的铠甲、再勇武的猛士都形同虚设的另一种“枪”。
“我说的枪,可不是你理解的那种。”林晚枫没有过多解释,只是拍了拍典雄结实的肩膀,目光投向北方,语气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笃定,“那是一种……能让陌刀也变成烧火棍的东西。走吧,收拾猎物,回去烤肉。有些东西,光靠想是没用的,得亲手造出来。”
典雄挠了挠头,依旧满脸不解,但还是利索地开始捆绑老虎和鹿。他隐隐觉得,王爷所说的“枪”,恐怕又是如同那水泥、香水一般,足以颠覆他认知的“稀奇玩意”。
红薯早已架起炉子,生好木炭,就等着王爷和典雄带着野味到来。一想到王爷做的烤肉,红薯不由的咽了咽口水。这时发现王爷和典雄浑身带血的回来,后面还拖着重重的猎物。
红薯早已在庄园旁的空地上架好了小巧的铁炉,精心备好的木炭烧得正旺,发出轻微的噼啪声。她一边拨弄着炭火,一边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脑海中满是王爷那双仿佛能化腐朽为神奇的手,以及经他料理后那外焦里嫩、香气扑鼻的烤肉。
正憧憬间,远处传来马蹄声和沉重的拖拽声。红薯欣喜地抬头望去,笑容却瞬间僵在脸上——只见王爷与典雄策马而归,两人袍袖染血,衣襟上溅满了深色的污迹,看上去颇为骇人。他们身后,用绳索拖着的,不仅有几只寻常野兔,更有一头雄鹿和……一头体型庞大得令人心悸的猛虎!那猛虎虽已毙命,但狰狞的样貌和弥留的凶威,仍让红薯心头一颤。
“王爷!典护卫!你们……你们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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