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房里,一片漆黑。
洛森坐下深深吸了口气,将那股窜上小腹的燥热强行压了下去。
他现在面对的,是更重要的事情。
洛森的意识,再次落入青山的身体。
在他面前的橡木桌上,摊开的不是什么精妙的战术地图,而是一张皱巴巴的、从《旧金山纪事报》上撕下来的十二个街区插画。
1878年的唐人街,一个塞满了四万多华人的臭罐头。
南起加利福尼亚街,北至百老汇。
东临卡尼街,西接斯托克顿。
洛森的食指在这片巴掌大的区域上轻轻敲击着。
四万人,都在这里太挤了啊。
唐人街他是一定要拿到手的,只是传统的抢地盘还达不到目的。
“因为唐人街的这些产业,商铺,产权都在白人房东手里……”
“华人在这里只是租客。”
洛森瞬间抓住了这个脓包的核心。
这些鬼佬房东,他们才是这片土地真正的主人。
他们像一群趴在尸体上的秃鹫,心安理得地吸食着这四万华人创造的每一分带血的利润。
他们把下水道都没有的破烂木屋,租给三十个挤在一起的苦力,收取昂贵的租金。
“先去查。”
洛森在脑海中下达指令。
他不需要知道这些房东是什么人,是爱尔兰人、德国人还是该死的英国佬。
他只需要知道他们的名字和住址。
至于手段?
洛森的字典里,只有效率。
是伪造一笔他们永远还不清的赌债,还是让他们在某个漆黑的码头意外失足,亦或是在他们的床上发现一具不该出现的妓女尸体……
那取决于他们的运气。
但在此之前,他必须先把罐头里的蛆虫清理干净。
龙志堂、合威堂、江海堂……
一群连白皮差佬都不敢得罪、只知道在同胞身上耍横的白痴。
他们以为是这十二个街区的土霸王,却没意识到自己连脚下的地皮都不曾拥有。
收编?洛森甚至懒得去想这个词。
一群习惯了跪着要饭的狗,你没法教会他们站着当狼。
他们的选择只有两个。
要么,剪掉辫子,老老实实滚去北加州的矿场或葡萄园,做个本分的工人,为洛森的产业贡献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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