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街,青山会总堂。
顶楼的奢华房间,不久前被麦玲丢给卡拉汉的那个钱袋,正原封不动地摆在青山面前。
六十块鹰洋,一分不少,又回来了。
只是钱袋的皮革上,浸染着一大块发黑的血迹,散发着淡淡的铁锈味。
洛森的目光透过巨大的圆形窗户,俯瞰着楼下开始躁动的领地。
他心中冷笑。
以前他没来,唐人街是什么规矩,他管不着。
龙爷当狗,何威当婊子,都与他无关。
现在,他来了。
这片土地的规矩,自此由他定。
卡拉汉以为“龙头”换了,他这条地头蛇还能像以前一样,大摇大摆地进来抽水。
他错了。
唐人街是他的金库,他的沙丁鱼罐头。
他可以投食,也可以抽人。
但绝不允许任何人,从外面伸手拿走哪怕一个子儿。
谁敢伸手……
他就剁谁的爪子。
执行“斩手”任务的爱尔兰裔死士,此刻早已消失在爱尔兰山的某个廉价鸽子笼。
他像一滴水融入肮脏的海洋,等待下一次召唤。
完美的“一次性”武器。
洛森收回思绪,楼下的嘈杂声越来越刺耳。
他知道那是什么。
规矩的第二块绊脚石,自己送上门了。
青山会总堂楼下。
街道堵得水泄不通。
但这次不是看热闹的,是烟鬼。
黑压压一片,少说三四百人。
如果说唐人街的普通华人是沙丁鱼,那这群人,就是罐头里开始腐烂发臭、流淌脓水的那批。
他们中的多数曾是健壮的劳工,是怀揣金山梦的农民。
现在,他们是“鬼”。
一个个形销骨立,瘦得皮包骨。
脸颊深陷,颧骨高耸,眼窝如同黑洞。
皮肤是常年不见阳光、混杂着烟熏和污垢的蜡黄色。
他们弓着背,缩着脖子,像一群被抽掉脊梁的行尸走肉。
他们的身体早已被福寿膏掏空。
但此刻,这群行尸走肉却爆发出惊人的“勇气”——
一种源于生理最深处,那股万蚁噬骨、万针攒刺的渴望所催生的疯狂。
所有的烟馆,被青山会,一夜之间全部贴上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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