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三天,一台样枪摆在洛森面前。
它静静躺在桌面上。
枪身线条流畅,胡桃木枪托打磨得光滑细腻,泛着深沉油脂的光泽。
枪管、枪机与弹仓闪烁微蓝的金属光。
这不是这个时代傻大黑粗的特拉普多活门步枪,也不是斯潘塞的七连发马枪。
这是朱雀0号1878,李-梅特福德步枪的魔改幽魂。
提前十年降临在这片野蛮的土地上。
洛森的手抚过枪身。
冰冷的触感从掌心传来,一种熟悉感涌上心头。
他前世收藏过这种老枪,但从未有一把像眼前这支一样,充满原始的力量。
“去靶场。”
朱雀精工的靶场,与其说是靶场,不如说是一个长达五百码的隧道。
洛森熟练地拉动枪栓。
“咔嚓。”
清脆的金属摩擦声,如同最精密的钟表在报时。
他取出一排子弹。
那是特制的.303口径步枪弹,子弹被压入弹匣,利落干脆。
他举枪,瞄准。
通过觇孔式照门锁定三百码外的人形靶。
“砰——”
沉闷的爆响在隧道中炸开,比老式黑火药步枪的声音更脆。
洛森的肩膀只是微微一震,这把枪的后坐力被控制得极其精妙。
子弹撕裂空气。
三百码外,人形靶的心脏位置炸开一个狰狞的弹孔。
洛森没有停顿。
手指扣在扳机上,手腕稳如花岗岩。
拉栓,退壳,上膛,击发。
“砰。”
拉栓,退壳,上膛,击发。
“砰。”
“砰。”
“砰。”
五次心跳的时间,弹匣清空。
远处的靶子上,五个弹孔几乎重迭在一起,构成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梅花图案。
洛森太清楚这意味着什么。
现役的美国陆军那种可笑的单发后膛枪。
一分钟能打七八发,还得是老兵。
三百码外能不能打中一个站着不动的人,全看上帝的心情。
而他手里的朱雀0号,一个训练有素的士兵,一分钟能打出二十发要命的子弹,四百码内取人首级。
但他皱起了眉。
“还是差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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