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半天的探索,他们没有发现更多的玛格汉部落。只有遇到零散的部落猎人。
看到这些地精贸易小队,这些猎人,倒很开心地与他们物物交易。
又卖掉了一些艾泽拉斯商品,收获了一大迭各种皮毛。
有一个猎人发现“疾风”长得膘肥体壮,看上去非常健康,而且是条母狼,想要买下来。
德拉诺什拒绝道:“那条狼可不卖,她是我们的驮兽,宝贵的很,不然没办法来草原上做买卖了。而且她的脾气也不好。吃得精贵,恐怕你还养不起她。”
玛格汉猎人不信,从刚打到猎物身上割了一块鲜肉抛给“疾风”。在他印象中,所有恐狼都喜欢吃生肉。越新鲜带血的肉,越能激起恐狼的食欲。
但是“疾风”望了一下脚下的鲜肉,并没有一口吞下,反而嫌弃地退后几步,好像看到不舒服的样子。
“啊!真的是这样啊。”猎人被惊到了,奇怪地问:“她平时吃什么的。怎么连鲜肉都不吃。”
“嘿嘿!”德拉诺什笑道,“当然吃香料烹煮过的肉。这种带血腥的肉,她不感兴趣。”
猎人大笑,直叫养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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