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蒙难,我等做臣子的,自当竭尽全力辅佐陛下匡扶江山社稷。
本侯行事,上对得起陛下和朝廷,下对得起黎明百姓。
岂是一群犯上作乱的藩国,能够诋毁的。
兰先生,立即起草公文,向朝廷陈述我们剿灭乱党,收复旧港宣慰司之事。
欢迎朝廷派出钦差,前往旧港故地实地查看。”
李牧故作严厉的训斥道。
既然拿的是忠臣剧本,那就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都护府是代表正义的一方,那么被覆灭的倒霉蛋藩国,自然就是乱臣贼子。
京中百官信不信不重要,反正大帽子先要给扣上去。
甭管是谁来问,都是在为朝廷收复失地。
细究的话,无非是顺势多拿了一些土地。
衙役征粮都要多收几斗,堂堂安南都护府多拿走点儿土地,又能怎么啦!
谁要是有意见不服,可以去现场查看。
丢城失地,这种不光彩的事,朝廷不可能详细记录。
为了掩盖自己的责任,主张放弃旧港的官员,恨不得抹去旧港宣抚司存在的所有证据。
到了两百多年后的今天,旧港的具体位置在哪儿,管辖面积有多大,早就成了一笔糊涂账。
如果实力足够的话,把印度洋也划入旧港宣府司的辖区,也能找出法理依据来。
没有办法,谁让向大虞朝贡过的国家多呢!
在朝贡体系下,宗主国对藩属国是有管辖权的。
作为安南都护,理论上李牧拥有代替皇帝,监管南方一众藩属国的权力。
当年建立安南都护府时,谁也没有想到会出现今天这一幕。
在朝廷看来,能够把交趾消化掉,就算不错了。
具体的权力划分上,定义非常模糊。
既然没有明确标准,李牧自然是尽可能把权力往大了解读。
出兵讨伐不臣,废立藩属国国王,撤销藩属国,都被李牧强行定义到他的职权范围内。
朝廷若是有意见,那就慢慢扯皮。
授权是皇帝给的,内阁盖了大印,流程完全合法合规。
皇帝变成了太上皇,也不影响当初政令的效力。
想要撤销,那就让太上皇下旨。
毫无疑问,在政治上这是不被允许的。
废掉的皇帝,如果重新参与政务决策,释放的政治信号可是能要人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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