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一款12~13毫米的大口径机枪?”
听到鲁路修准将的最新要求时,负责机枪武器的DWM公司工程师立刻就开始评估需求。
“怎么?难道技术上有很大难度么?我只要求把现有的重机枪直接等比例放大,这很容易做到吧。”
DWM公司的工程师斟酌了一下:“但是,这种大口径重机枪,以后就专门只用来打坦克么?作为机枪,肯定是要大范围部署到基层的。如果一支部队一直遇不到敌人的坦克,只能拿大口径机枪打步兵,那不是巨大的火力浪费吗?”
鲁路修立刻打消了对方的这种顾虑:“不存在火力浪费!目前的7.92重机枪也不是打中就必死的,战场上还有那么多的敌人伤兵。只不过之前敌我都没有高效的抗感染伤药,被7.92子弹打出严重伤口的士兵,半数以上也会感染而亡,所以那种子弹已经够用了。
但未来,帝国的磺胺药肯定会逐步泄露出去,敌人也会掌握。而帝国的法本化学也有可能研发更好的药物。未来的战场上,再把敌人打到伤残失去战斗力,就不一定够用了。
而且你们不觉得让一个人终生拖着严重的残疾活下去很残忍么,我们应该本着人道的精神从一开始就结束他们的痛苦。所以弄一款13毫米的机枪,命中一发就直接把人打断,走得毫无痛苦,这才刚刚好。
至于再大口径的,我就不做要求了。如果你们DWM公司觉得有难度,这个项目交由施迈瑟来负责,你们提供一些授权和技术支持也行。研发的费用和早期订单,我这边也会另外寻找资金来源的。当然这项目的关键是弹药,这方面还是得靠你们。”
DWM公司方面,对这个项目似乎也不是很有信心,觉得需求量不会太大,最后一番请示和高层讨论,也只同意提供技术支持进行联合研发。
如果研发出东西了,DWM公司只要授权生产就行。也就是最后专利权可能握在鲁路修和施迈瑟手上,但DWM公司也能不受限地随便制造这种新武器,能卖出去多少就造多少,只是DWM公司没有再向第三方转授权的权利。
经过初步评估,这种新式大口径机枪,只要别使用软弹头,击穿10毫米匀质钢装甲肯定是轻轻松松的。如果使用钢芯子弹甚至是更硬质的弹芯,那还能进一步提升穿甲能力。
但是枪械本身的研发时间至少要半年以上,不一定能第一时间赶上布列颠尼亚人未来的坦克上市。而子弹的生产线规划就耗时更久了,那是完全从头另起炉灶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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