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深刻。
一想到这些文人才是这么喜欢写炒肝!!他就想试一试这个80年代的炒肝到底多好吃!
交完钱交完票:“一共是两块钱~”红烧肉贵一点是一块二,炒猪肝只需要五毛钱,而白菜豆腐最便宜三毛钱。
刚刚好把杂志社给的一天的补助用完了!!
粮票和饭票也是杂志社会给的,那就一点都没亏了。
他坐在位置上等着自己的菜做好之后,立马走到前台去端了过来。
现在这个年代可是没有服务员的~毕竟人家没有义务服务你。
三样菜放在身前。他端着那一碗饭!!1米78的个子,加上在队伍里面养成了吃大量饭的习惯。
他立马夹起来一块猪肝放在嘴里,那油腻而且细腻的口感瞬间在口腔上面炸开!李有思十分高兴的又刨了两口饭:“真香啊!!”
接着他把那个带着油花的红烧肉放在嘴里。瞬间!油花混着咸香也再一次炸开了他的味蕾!北平的厨师味道确实比起他们食堂的阿姨好一点。
这个五花肉吃起来不算太油腻,而且十分的香。
他一个人就消灭了近乎大半的饭菜。
李有思倒是一点都不浪费。把三样菜收拾起来打包,准备晚上当宵夜吃。
拿着三样菜回到了宿舍。
他就看到于华趴在桌子上认认真真的写作。
李有思手中提着三样菜。用一个铁饭盒装着的。等着他一进门,那油花的香味瞬间就传到了屋子里面。
于华的鼻子很灵,一下就闻到了。不过他第一时间倒是低着头,什么都没说。
毕竟这个年代食物多珍贵呀,又不沾亲带故的,人家凭什么给你吃?
李有思注意到于华眼睛时不时就往饭盒上瞟,写作的动力都没有了。
他苦笑一声问道:“小于同志,你是没吃饭吗?正好我这里……”
“没有没有,我刚刚吃了一点。就去文联的食堂吃的!!”于华咳嗽一声,立马说道。
不过他的肚子倒是一点都骗不过人。虽然是吃了饭,但是他吃的少,就吃了两个馒头。
毕竟想来北平的消费比起老家贵太多,他也不敢随便的用。
李有思同志无奈一笑,站起身来拿着铁饭盒就走了过去。
将饭盒打开。
里面盛着的就是他刚刚还没吃完的五花肉和炒猪肝!剩下的油和肉汁就这么撒在了白米饭上面,看着就十分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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