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性特权,并无实际治权。主要面向那些家资丰厚、有意提升地位的富户、商人。至于赎罪,仅限于非十恶之罪,且需根据罪行轻重,核定纳粮数额。”
他看向王瑗和崔宏(崔宏虽未在场,但其态度需要考虑):“乱世重实利,若能以此换取急需的粮草,增强军镇实力,保全更多百姓,些许虚名,未尝不可。况且,此举也能将地方豪强的利益,更进一步与龙骧绑定。”
王瑗思索片刻,缓缓点头:“若仅限于荣誉虚衔,且能明定章程,防止滥授,或可一试。总好过强行征缴,激化矛盾。”
李铮也认为这是快速筹集军粮的有效途径:“只是这纳粟的标准,以及荣誉爵衔的等级、特权,需仔细拟定,做到公平明晰。”
“这是自然。”胡汉见核心思路得到认同,便部署道:“李长史,你与周账、户曹、仓曹尽快拟定《常平仓条例》与《军资仓纳粟细则》,包括收购售粮价格浮动范围、纳粟授爵的等级标准、可赎罪的范围与数量等,务求细致可行。王主簿,此事需你与崔先生协助,从经史中寻些依据,润色文告,务使道理通透,让人易于接受。”
命令下达,相关官吏立刻忙碌起来。数日后,《龙骧常平仓暂行条例》与《军资仓纳粟授爵/赎罪细则》草案便摆在了胡汉案头。
条例细则对收购价格、售粮条件、纳粟标准、爵位等级、赎罪尺度都做了详细规定,考虑周详,既保证了官府的收益和调控能力,也给了民间足够的参与空间和预期。
胡汉审阅后,略作修改,便下令颁行。告示迅速张贴于龙骧峪及各附属坞堡、村落。
起初,民间对此议论纷纷,尤其是“纳粟授爵”,让一些守旧之人私下非议。但当第一批几个家中积粮甚多的富户,通过缴纳大量粮食,获得了“龙骧义士”的头衔和一块制作精良、象征着荣誉的木牌,并在公共场合获得了吏员的格外礼遇后,风气悄然转变。
这虚名看似无用,但在注重脸面和地位的古代社会,却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本。而常平仓在春荒时首次开仓平粜,以稳定的价格向贫苦农户出售粮食,更是立刻赢得了底层民众的衷心拥护。
“还是龙骧官府想着咱们老百姓啊!”
“有了这常平仓,再也不怕奸商趁灾抬价了!”
“听说张员外家纳粮得了个‘义士’头衔,县里的小吏见了都客气三分呢!”
仓廪新策的推行,如同在金元流通之外,又加上了一道坚实的保险。龙骧的粮食储备开始以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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