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爷未见过江南之美不假,但身为边将之后,小爷曾随家父亲临玉门关血战的战场!
那一战,大周派出五万精兵驰援。
边军死伤过九成,黑甲被血泡成红甲,先锋战死,将军断臂!
当小爷见到无数官兵的第一眼起,这首诗便已在我的脑中成型了。”
唐稷屏息凝神,旋即从桌上拾起一支毛笔,见手边无纸可用,他便直接题字于木桌之上!
不过,他题字挥笔的气势却完全不如李霜月。
因为刚穿越过来,前身又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这也就导致了唐稷连毛笔都只能将将握住。
而呈现在桌面上的毛笔字就更不用说了,每个字都像是一条备受虐待的毛毛虫,软趴趴的毫无生气可言。
与李霜月的狼毫笔墨相比,简直是天差地别。
“纨绔,你还是回去好好练练字再出来吧。”
李霜月站在擂台之上,俯身下看,不禁偷笑几声。
可就在此时,唐稷却猛然落笔拍桌,一滩墨渍赫然出现于众人眼前!
“这便是小爷题的诗!”
话音落罢,周围的一众书生纷纷围了上去。
李霜月也在擂台之上不断探头查看。
可仅是一个照面的功夫。
那群围观看诗的书生,却在瞬间安静了下来!
而李霜月在勉强认清了唐稷的笔迹之后,更是被桌面上的这首边塞诗,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一名书生双手颤抖的拄着桌子,在读完这首诗后,他早已泪流满面了。
而酒楼内所有听到了这首诗的客官、舞女,也都不禁流下了两行清泪。
京城北拒边塞不过数百里之远,这些看客当中就有不少是从边塞流亡过来的。
大周王朝立国百余年,大周百姓就没有一天不生活在北漠铁骑的恐惧之下。
奈何朝廷没有良将,军营没有精兵,敌强我弱的态势让大周皇室愈发懦弱!
可面对那群嗜血残暴的敌人,大周百姓又何尝没想过奋起反抗?
只不过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在上万件铁甲精骑的面前,他们这群拿起锄头以命相搏的农夫又算得了什么?
背井离乡,才是他们这群平民百姓逃离苦海的唯一办法啊!
但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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