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吼叫让所有公马、骟马低头,大口大口的享用精料和烈酒,吃饱喝足后,看向旁边的小母马,挑了毛色最为柔顺的。
骏马的腰子不能随意损耗。
把血统优良的骏马用于配种,会减弱骏马的体力,不适合做战马。
老酒在这方面颇有优势。
麒麟种,最得意的就是耐力。
短途冲刺,比不过赤兔、骅骝、玉狮子等骏马,长途跋涉、吃苦耐劳、长时间劳作,是老酒的看家本领。
劳穴光看得目瞪口呆。
有什么主人,就有什么坐骑。
主人风流浪荡,情人无数,坐骑亦是如此,唯一的区别是颜值,李兆廷貌比潘安,老酒的颜值丑如妖兽。
转念一想,人的审美和马的审美有很大区别,野兽以血脉为尊,麒麟种的宝马良驹,在人类眼中比较丑陋,在小母马眼中,妥妥的宋玉、徐公。
劳穴光读过几本书。
连“城北徐公”都知道。
学识秒杀八成武林人士。
另一头,连云寨聚义堂,李兆廷等人推杯换盏,喝酒吃肉,好不快活,酒过三巡,李兆廷打趣:“戚寨主,有没有人说过,你长得很像陆小凤。”
戚少商无奈的摇摇头:“陆小凤潇洒江湖,风流浪子,我比不了!”
李兆廷竖起食指:“非也非也,戚寨主何必自谦,陆小凤是凤凰,遨游九霄无拘无束,你是九现神龙,天生的黑道霸主,命中要成为群龙之首。”
“李大侠谬赞了!”
“我从不轻易夸奖别人,因为在甲子太岁之前,我绰号布衣神相。”
“我没见过陆小凤。”
“你和他的气质截然不同,区别绝不在于两撇胡子,陆小凤太潇洒,你太喜欢背负,陆小凤剃了胡须,无法成为九现神龙,你留两撇小胡子,无法成为四条眉毛,龙与凤,终归不同。”
“李大侠对自己如何评价?”
“我是人!潇洒快活的人!”
“我还以为是剑仙、剑神!”
“仙剑?练过几招,用得不好!我更喜欢把剑握在手中,飞出去的剑法只会一招,而且总是能反弹回来。”
一坛酒下肚,不等戚少商开口,李兆廷主动说道:“我知道,你们好奇我来连云寨的目的,我不喜欢绕圈子,今日来此,是想请你们迁到燕云。”
“李大侠是来屠灭山寨的?”
穆鸠平下意识抄起镔铁长矛。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