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质的解救,仇冰和段立德当场翻供,直接揭发冯金明。
冯金明自知难逃罪责,就将属于自己的责任都揽了过去。
案件于四月十八日上午审理结束。
冯金明犯了以下罪名,数罪并罚。
“指使投毒罪”,巴豆“虽不堪以杀人,而令人疾苦者,杖一百”;
陷害科考生员,依照《大清律例·贡举非其人》,考生夹带小抄,杖一百,诬告或陷害者反坐,杖一百。
但是陷害县试案首,遵循咸丰年间旧例,可判为绞监候。
勾结匪类略人,杖一百,流三千里。
威胁捕快顶罪,杖一百。
所以最终等待冯金明的是杖刑后流放三千里,还是绞监候,就看省按察使司的复核了。
不过按照当时的司法环境,从重处罚是必然的,更何况冯金明犯了如此多的罪行,基本上处以绞刑,能落个全尸已经算是宽大了。
杨子凌听完,心里顿时一激灵,原来一个县试案首这么牛呀,本来陷害生员是杖一百的,但陷害的对象如果是县试案首,居然可以直接上升到绞刑!
仇冰和段立德这两个从犯,有立功自首情节,又是被冯金明胁迫,杖一百,徒一年。就是挨完一百棍,在当地监狱里服刑,同时参与重体力劳动一年。
从大堂里出来,杨子凌一个人走在街道上,四月的阳光暖暖洒下,一点微风吹拂过面庞。
街道上人来人往,商铺的招牌旗帜,和街边垂柳长长的纸条,一起在风中轻轻摆动。
小贩叫卖声,路人交谈声,孩子们嬉戏打闹声,一切都在表明,这里是一个相对安全的世界。
再想想监狱里的黑暗、阴冷、潮湿、腐臭、跳蚤,还有杨子凌破裂的衣袖。
杨子凌内心感慨:案子终于结束了,我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不用担心自己随时会受刑罚,掉脑袋,不用担心这里的家人被流放,也不用担心自己的任务失败带来什么后果。
“二哥,你回来了!”
“我回来了,没事了!”
简单的对白,杨子凌的眼泪掉落下来。
冯妙君走上前,犹豫了一下,还是抱住了孔乙己。
她不在乎现在还是白天,不在乎礼法的约束,更不在乎杨子凌的身上很脏,还有跳蚤。
“二哥,你坐着,我去烧水,你洗一洗,去去晦气!”
“好!”
当温热的水,包裹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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