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这个本子。”
之前甄云露在孙记杂货待过一段时间,最喜欢听孙明非讲故事,讲他在外漂泊的经历,讲那些东西的背景和来历。她记性好,学问也好,亲自动笔,再由孙明非补充细节,不到半个月,就弄出了这些册子。
孙明非感叹道:“甄小姐确实厉害,就是可惜了……”
这样的人本该是天之骄女,差一步就能当上皇后的人,现在却沦落到经商的地步。
大顺轻商,女子经商更是罕见,会被人看不起,表面尊重,背地里不知要被多少人戳脊梁骨,这点孙明非最有经验。
央央翻着手中的册子,能看出做它的人是明显用了心的,想到上次去见甄云露,看到她如今的样子。
“也许现在才是她想要的生活呢?”
以前她被甄家庇护,确实地位很高,却过得并不快乐,否则最后也不会走上轻生的道路,现在倒是活得越来越精神了。
孙明非却摇着头道:“哪个娇生女子会喜欢这种生活?天天在外奔波。”
央央笑了笑。
甄姐姐可不是什么娇生女子,她比所有人想象中都要坚强。
“舅舅,有这些册子,铺子里轻松多了吧?”
“那是自然,以前这铺子里没有五六个人根本忙不过起来,现在我只管结账就行。而且有了这东西,铺子的销量还变好了,以前我都不知道,竟然有这么多人喜欢听故事。”
说着,孙明非嘿嘿一笑,压低声音道:“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这样能把价钱卖得更高。”
“一个普普通通的花瓶,附上故事背景和情感价值,就算把价格翻一倍也会有人买单,就比如你刚才看中的那个鎏金玉壶,其实原价只要六十两。”
央央:……
果然是奸商。
低头看了看手中的玉壶,忽然又觉得不那么喜欢了,默默放下。
孙明非也不在意,走过来仔细看了看那个鎏金玉壶,怎么看都觉得哪里有点不顺眼,却又说不上来,想了想,重新写了一个价钱标签,啪一下贴上去。
一百二十两!
此时再看,顺眼了。
央央看得目瞪口呆,还能原地涨价的?
“……舅舅,我记得你以前都是视钱财为粪土的。”
央央小时候经常和舅舅一起玩,身为一个靠姐姐姐夫养的纨绔子弟,他从来不把银子放在眼里,有多少花多少,没有的话,躺院子里晒太阳睡一下午也能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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