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尘带着一身未散的煞气与血气回到中军大帐时,庄幼鱼已等在帐外。
夜风拂动她青色的披风,火光映照下,她的脸庞显得忧虑,像是一个等待丈夫征战归家的寻常妻子。
见他下马走近,庄幼鱼迎上两步,很自然地伸出手,指尖轻轻拂过他青衫前襟上大片已然发黑凝固的血渍,触手冰冷粘腻。
她秀眉微蹙,声音里带着一丝心疼:“又弄得满身是血……快脱下来,我拿去给你洗洗。”
肖尘抬手,按住她微凉的手背,摇了摇头,语气随意:“放过自己吧,幼鱼。这血浸透了,搓烂了也未必洗得干净,徒然冻了你的手。图的什么?换一身便是了。”
庄幼鱼脸上飞起一抹浅淡的红晕,她抬眼看他,眸光在夜色中显得格外清亮,带着点不服输的倔强:“我在庄子里时,也学着自己浆洗衣物的,莫要小瞧人。”
她顿了顿,声音低了些,“帐内已备了热水……我给你擦擦身子!一身血气,黏黏糊糊,如何安睡?”
肖尘看着她微红的脸颊和坚持的眼神,忽然低笑起来:“这个……倒是可以有。”
用吕布的武魂,也受了一些性格影响。总的来说就是。
酒色伤我身体,今日起,戒酒!
军帐之中自然没有侍女服侍。肖尘脱下那件浸透血污、几乎看不出本色的外袍,团了团,随手扔给帐外值守的亲兵,随口吩咐:“拿去,扔了。”
那亲兵手忙脚乱地接住沉甸甸、带着浓重腥气的血衣,眼中却闪过一丝难以抑制的激动与窃喜。
扔?怎么可能扔!
天下遍传,逍遥侯爷乃武神临凡,煞气冲天,鬼祟不敢近身。
侯爷用过的碗筷杯盏,据说放在家中都能镇宅辟邪,百病不侵。
如今这件饱饮敌血的战袍,其“威力”可想而知!
这哪里是件脏衣服?这分明是比真金白银、甚至比此番可能得的战功赏银还要珍贵的宝物!
拿回去好生供着!
---
其实,仗打到这个份上,结果不言自明。
平谷县城被五万大军铁桶般围住,水泄不通。城内匪军缺衣少食,城墙形同虚设,士气濒临崩溃。
按常理,守军要么该趁着还有点力气组织突围,要么就该开城投降,或许还能保住部分人性命。
可偏偏这场战事,从一开始就透着不寻常。
匪首王志合及手下头目,多是穷惯了、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