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比较好。好汉,也不知道在您眼里,小的这算不算优点啊?”
李豹风虽然是个莽夫,但遇到事情时的头脑非常清醒,而且非常善于发现每个人身上的优点。
既然狗蛋说他的人缘这么好,那自己就赏他一个小队长的职位吧!
只有给他小恩小惠,才能让狗蛋忠心耿耿地为自己做事。这么简单的道理,李豹风非常清楚。
他拍了一下狗蛋的右肩,对他寄托了厚望:“哈哈哈,既然你人缘这么好,那你就是他们这群人的小队长了。今后归于洒家的麾下,洒家可以向你们保证,只要有洒家一口酒、一口肉就绝对不会亏待兄弟们,知道了吗?”
狗蛋和他身后的小混混一听这话,眼神都亮了起来!
参军抗击匈奴的好处,居然有这么多吗?军营内还有酒肉吃?正好他们也没什么正经事干,要是参军后真有这么多好处,那自己和兄弟们参军说不定还能混上个一官半职。
狗蛋听到这儿,精神头儿一下子就高涨了起来:“哎,好嘞!小的一定为您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对了!小的还不知道,好汉的名讳是……?”
李豹风经由他这么一说,才想起来自己的确没有说出自己的名讳。
既然,他替这些小混混们问了,那李豹风也就不再隐瞒自己的名讳。毕竟,从今以后自己和他们就是一个军营的兄弟们了。
“洒家的名字是李豹风,目前是扫南大军的先锋官,还是扫南大元帅何晓风的结拜二哥。”
光听前面还听不出李豹风的牛鼻,可他是何晓风的二哥,这一点就足够让狗蛋和身后一众小混混肃然起敬。
狗蛋赶忙带着这群小混混,对李豹风用最尊敬的语气喊出了五个字。
“见过李将军!”
李豹风对他们微微点头示意,拿过自己从旁边一家店内买来的本子,用毛笔开始在上面记录狗蛋的名字与他在军中所任职务。后来,这群小混混便继续报上了自己的名字和擅长的兵器或本事。
第二位说话的是一位女混混,看上去,她的姿色并不算多惊艳,反而在如此小小年纪,脸上就已经有了岁月的痕迹。
“小的名叫翠丫。从小我娘就教我做女红,小女子并不会使用任何兵器……还望李将军收留!”
其实,李豹风对女子还是比较温柔的,只是看不惯杨雪那种在自己背后煽风点火的女人而已。
“嗯,那翠丫姑娘你以后就负责在后勤给将士们缝补衣服吧,愿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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