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做出了职业生涯中最明智的决定。
翻身。抱头。
把自己蜷缩成一个巨大的肉球,在这个杀胚面前彻底装死。
谁爱跑谁跑。
他很想报警。
他想蝙蝠侠了。
哪怕是去黑门监狱吃那发霉的三明治,也比在这个神经病手里当活靶子强!
轻飘飘地跃下峭壁,路明非像提着一只刚买回家的速冻火鸡一样,单手拉住对方的皮夹克,将这个八百磅的大家伙直接从泥浆里拽起。
“为什么不动了?”
黄金瞳里的熔岩正在冷却,变回了那种带着点迷茫的黑。
“咕……Fuck you……”
“动手吧,夜翼。别羞辱我。给我个痛快。”
路明非松开手。
啪叽。
巨大的鳄鱼人砸回泥浆,溅起一滩浑浊的水花,化身因搁浅而狼狈的咸鱼。
“......”
一人一鱼面面相觑。
“以后别干了。”
路明非沉吟了片刻,憋出这么一句从小学思想品德课本里摘抄下来的台词。
好吧...
说完他自己都觉得牙酸,在哥谭这种地方劝反派向善,简直就是在索马里海盗窝里劝人吃素。
“鳄鱼先生。”
路明非叹了口气,蹲在那个庞然大物面前,“我看了你的卷宗。”
“你叫韦伦·琼斯,是超人类,是前职业角斗士。”
“但现在...你是光天化日之下大抢哥谭食品超市的悍匪。”
“也是把面包分给下水道那些流浪汉的好心鳄鱼。”
“我搞不太清楚你的行为逻辑,虽然在游戏里这可能叫做‘混乱善良’。”
“但我想在现实里应该叫精神分裂,咳...跑题了,我的意思是...你就不想……试试别的活法吗?”
韦伦费力地翻过身。
“回去继续当马戏团的小丑吗?”
他吐了口唾沫,十分不屑,“小子,比起城市上光鲜亮丽的你们,下水道里的老鼠才拿我当同类。”
路明非眨眨眼。
这台词他太熟了。
他正想说点什么,比如我也不是人其实我是小龙人之类不痛不痒的废话。
“哗——!”
风向变了。
空气被狙击枪的子弹切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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