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不肯松开,“你就是我妈妈。”
沈云初还想说什么,这时旁边响起了一个凶狠的声音,“小兔崽子还不快点过来跟我回去。”接着又赔笑看向沈云初,“大妹子,对不住啊,孩子调皮,我这就带他回去。”
“快点跟家里人回去吧。”沈云初将抱着她的手松开,小孩抬起头看着她,她这才发现他的眼神中带着祈求,甚至是害怕,沈云初心中起了疑虑,但也没有多想,只以为是孩子调皮害怕被家长打,毕竟这个年代孩子不听话普遍都会被打,可能是家长下手比较重,孩子怕疼。
“他不是我家人,我不认识他们。”小孩颤抖着声音,“别把我交给他,求求你了。”
沈云初细细打量着他,还真让她发现了不同,这孩子身上的衣服虽然脏了些,但质量看着就不错,在这个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年代,这个孩子身上的衣服没有一丁点补丁,而且小孩脸颊圆润,一看就知道这孩子的家人将他养得很好。
再看对面的男人,虽然衣着干净,但身上几处肉眼可见的补丁,看得出家庭并不富裕。
虽然这样判别两个人的关系太过于草率,但她不能放过一点可能,对面这个男人要是人贩子,那会毁了一个家。
当然她也不能掉以轻心,毕竟先用小孩让她掉以轻心将她拐走的可能也不是没有。
“你说这是你的孩子有什么证据?”顿了顿,“他这么怕你,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他是你的孩子?”虽在跟男子说话,沈云初的手紧紧牵着周鸿宇,不让他离开她的视线。
那男子楞了片刻,嗫嚅道,“这,他就是我儿子,这怎么证明?大妹子,你这话说的,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了。”
“你说他是你的孩子,那他身上有什么记号或者是胎记,你应该知道吧。”
男子似乎有些为难,“这,我平时要上工,孩子都是孩子妈带的,我还真不知道。”本来之前孩子哭闹就已经引起了注意,现在她们这已经围了不少人,听男人这么说围观的人赞同道,“这倒是真的,我家婆娘带孩子,我还真不知道孩子身上有什么记号的。”其他人也纷纷附和表示赞同。
带孩子是女人的事,他们这些大老爷们哪懂得这些,每天上工就已经很累了,哪还记得孩子身上有没有什么记号。
“大妹子,我真的不记得了。”男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一脸的老实憨厚。
“别相信他,求求你,我真的不认识他。”男孩害怕地看着她,脸上早已经挂满了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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