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才好驾驭;粗莽无畏,才堪为先锋。他这性子,正是蜀汉如今最需要的。”
【行吧,你是宿主你说了算。】系统撇了撇嘴,不再多言,【召唤程序全部完成,程义已在京郊驿馆安顿,明日自然会有人引他入宫,你就等着收一员虎将吧!】
话音落下,系统的声音彻底沉寂下去。
寝殿之内,再次恢复了宁静。
李世民吹熄了灯烛,躺在床榻之上,却没有丝毫睡意。
他闭目盘算着程咬金的用处:禁军副统领的身份,既能让他掌控皇宫防卫,稳固自己的权位,又能暗中操练禁军,为北伐储备精锐;待到出兵之时,再将他调往前线,任先锋大将,凭他的勇武,必能横扫雍凉魏军。
更妙的是,程咬金粗直的性子,恰好能成为自己最好的“掩护”。日后若是再需要迷惑魏吴,程咬金的“直言敢谏”,反而能让自己的伪装更加真实。
一夜无梦,李世民睡得格外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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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天刚蒙蒙亮,东方泛起一抹鱼肚白,成都京郊驿馆便被一阵急促的起身声打破了宁静。
程咬金“噌”地一下从硬板榻上弹坐起来,虎背熊腰,壮如一座黑铁塔,身高八尺有余,肩宽腰圆,浑身肌肉虬结,颌下一部钢针般的络腮胡根根倒竖,一双铜铃大眼瞪得溜圆,气势剽悍得如同刚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沙场悍将。
他下意识地伸手一摸,枕边那柄伴了自己一辈子的宣花大斧正静静躺在那里,斧刃寒光闪闪,分量十足,瞬间让他心安了几分。
紧接着,无数记忆如同潮水般涌入脑海:瓦岗聚义、辅佐大唐、南征北战、封公拜将……前半生的峥嵘岁月,清晰无比,分毫未忘。他依旧是那个大唐卢国公程咬金,没有半分改变。
可与此同时,另一股陌生的记忆也随之融合:自己名叫程义,是蜀中边郡的老将,驻守边疆五年,抵御南蛮入侵有功,被朝廷调回成都,担任禁军副统领,今日要入宫面见蜀汉皇帝刘禅。
两段记忆交织在一起,没有丝毫冲突,程咬金虽觉得有些莫名,却也没有深究。他本就是个粗人,不爱琢磨这些弯弯绕绕,只知道自己如今身在蜀汉,要面见的皇帝,名叫刘禅。
他翻身下床,推开驿馆房门,拽住一个路过的驿馆伙计,粗声粗气地问道:“小子,我问你,当今蜀主刘禅,是个什么样的皇帝?”
那伙计见他凶神恶煞的模样,吓得浑身发抖,不敢隐瞒,絮絮叨叨地把近日成都城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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