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皇帝身边做事,有些事必须要让皇帝知道,有些事大珰们要清楚,皇帝问的时候,大珰要能回答出来。
记忆力也是一种政治天赋,一人智短,众人智长,很多时候,大臣们说的内容要记下,指不定什么时候就用上了。
李佑恭在岭南搜集了许许多多的情报,奏闻圣上的十不足一,但张宏把李佑恭在岭南的事儿,都看得很清楚,陛下问,却答不上来,备忘录上又没有,再去调查,就会很影响陛下的效率。
陛下是个活生生的人,就是记忆力极好,也不可能全知、全能,就需要臣子的辅佐。
李佑恭很确信,大明不能例外,比如开海中制造罪孽。
大明在开海的过程中,虽然有高道德劣势,高道德限制了朝廷的一些行为,但商贾天生逐利,一些事情做起来,毫无心理负担。
比如倒卖夷奴,这件事就不可避免,这是生产工具,开发南洋,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万历维新办的越好,大明人就不愿意离开腹地,南洋就越缺人。
夷奴非法进入大明,衙门作为秩序的受益者,就只能按照规矩办事,可远洋商行就没有多少限制了,每年想要抵达大明这个彼岸的夷人,数不胜数,有些被拦在了马六甲海峡,有些被拦在了吕宋。
真正能抵达大明的夷人很少,但五个市舶司,严防死守,防止这些夷人进入。
朝廷的利益和地方利益一致的时候,一些政令就可以得到贯彻,当朝廷利益和地方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政令的推行,就会被百般阻挠,显然在阻拦夷人这件事上,朝廷和地方利益高度一致。
朱翊钧继续处理奏疏,侯于赵在年前,写了一本奏疏入朝,这本奏疏,罕见的没有讨论他负责的六府一条鞭法的推行,奏疏名字为《再论翻身与深翻急务疏》。
在奏疏里,侯于赵总结了还田和巩固还田政令的经验教训,给了皇上一个经过了实践检验的结论。
这个结论是:
一曰,凡鼎新之政、百工之巧、生齿之繁所生利泽,终将尽归阡陌,为田主所据;
二曰,乡宦缙绅之利,实与万姓之利扞格不入,犹冰炭之不相容;
三曰,虽行还田均亩之策,然乡宦根脉盘结,野火烧之而复萌,非可旦夕除也。
侯于赵的意思很明确:一,一切维新变法、技术进步、人口增长带来的利益,都会变成地租,分配给土地的拥有者;二,乡贤缙绅的利益,和其他阶级的利益,永远对立,势同水火;三,还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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