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国。
八月二十三日,当地时间淩晨四点。
华盛顿,书房。
「伊利诺州州长已经出兵了。」
普雷斯顿把电报放在桌上。
「他本人担任此次行动的总指挥,理由是宪法规定州国民警卫队只有在州长授权下才能在本州境内执行任务。」
摩根脸上似笑非笑:「他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普雷斯顿在沙发上坐下,开始拆解这件事。
按照合众国现行的《民兵法》,各州国民警卫队确实归州长指挥。
总统只有在国会宣战或发生叛乱的情况下才能徵召警卫队转为联邦服役。
芝加哥现在的情况既不是战争也不是叛乱,至少法律上不是。
就在这时,摩根拿起另一份文件。
这是司法部副部长霍姆斯昨晚送来的备忘录,只有三页纸,但每一页都标注了相关判例。
霍姆斯在法律备忘录里写了三条可操作的路径。
第一条是援引宪法第四条第四款,联邦政府保障各州不受内乱之害。
如果州长无法维持秩序,总统有权在州议会请求或州长请求下派遣联邦军队。
但这条需要州长主动请求,而他现在显然不会请求。
第二条是援引宪法第二条第三款,总统有确保法律被忠实执行的职责。
如果芝加哥的冲突已经阻碍了联邦法律的正常实施,比如邮件投递、跨州贸易、铁路运输,那麽总统就有权以维护联邦法律的名义出动军队。
而这条不需要州长点头。
摩根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已经命令芝加哥邮政总局提交了一份正式报告,确认南区至少有七个邮政支局因冲突停止运作。
州际商务委员会也连夜出具了评估,芝加哥铁路枢纽的货运量下降了四成,直接影响六个州的物资流通。
有了这两份文件,这次军事行动就可以定性为「维护联邦邮政和州际贸易秩序」。
这是法律框架内的总统权力,谁也挑不出毛病。
但光有法律依据不够。
摩根不想让警卫队变成第二个利物浦,皇家骑警在东区挥警棍的事情对他太记忆犹新了,连阿尔比恩他们自己都承认那是场灾难。
所以他和普雷斯顿在过去的几个小时里,设计了一套程序来锁住这支部队的手脚。
普雷斯顿拟定了《伊利诺州国民警卫队临时徵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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