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杀手面无表情地抽出刀,在哈里森的呢绒大衣上擦干血迹,随后不忘摸走他身上的钱包、金表,以及那把镀银的柯尔特左轮。
做完这一切,杀手便消失在荒草与浓雾之中。
同一时间,马林县。
玛琳太太农场那栋崭新的维多利亚风格小楼里,洛森站在二楼书房的窗前,轻轻摇晃着杯中的威士忌。
他看了一眼怀表。
“果真是一出好戏。”
干掉哈里森,在任何人看来都像是疯子才会干的蠢事。疯狂且毫无道理。
这无异于捅了马蜂窝,会激怒旧金山乃至整个加州的政治力量。
但在洛森的计算中,此举经过深思熟虑。
这看似疯狂的刺杀,恰恰是通往新秩序的第一块奠基石,是性价比最高的一步。
哈里森这种在官场和黑道浸淫了几十年的老狐狸,太贪婪,也太狡猾。
他就像一条喂不饱的鬣狗,今天你丢给他一块肉,明天他就敢咬你的手。他会毫不犹豫地为了金钱和权力撕咬任何人,包括他的盟友。
更重要的是,他那种根深蒂固的对华人的傲慢与偏见,让他成了一个绝对不可控的炸弹。
洛森可以收买他一时,但永远无法掌控他。
只要华青会的势力触及到他掌管的灰色地带,这个老王八蛋就会立刻翻脸,用法律和子弹把华人重新赶回那个黑暗的罐头里。
“与其费尽心机去调教一条烂透了的老狗,”
“不如一刀砍了,给新来的腾位置。”
杀死哈里森,势必会引起加州的政治动荡和社会恐慌。
不过,这正是洛森想要的。
他不仅要杀死哈里森,还要在这场混乱的火焰上再浇上一桶油。
旧秩序必须被完全打碎,碾成粉末,他才能在这片废墟上建立属于自己的秩序。
哈里森死了,警察局长的位置就空了。
最终,这个位置需要一个绝对忠于自己的人。
“我看青山就挺合适。”
这个念头荒谬得近乎可笑。
1878年的美国,一个华人?
一个连公民都算不上,甚至在法庭上都不能指证白人的“黄皮猴子”,去当旧金山的警察局长?
这比让一头猪去竞选总统还要异想天开。
洛森笑得愈发危险。
但这个世界的规则,不就是用来打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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