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张着黑嘴等。
程巢趴在供销社二楼窗台,望远镜镜片划痕把世界切成破碎网格。网格中心,那头畜生正在啃食沙棘丛,脊背骨刺随咀嚼动作起伏,像黑色礁石浮出肌肉的海。每根刺末端都挂风干肉丝,像某种野蛮旗帜。
他观察它啃了四小时十七分钟。
肩高目测超过两米五,蹄子落地能踩出碗口大坑。最要命是那对角,不是普通水牛月牙弯,是螺旋状朝前刺,尖端磨得能照出人影,像两柄开了刃、淬过火的土耳其弯刀。
程巢数它呼吸频率。
平静时每分钟六次,胸腔起伏像潮汐。有丧尸接近时降到三次,肌肉绷成花岗岩,蹄子开始刨地。杀完,呼吸会急促到十次,鼻孔喷出白雾在冷空气里拉成两道汽笛——它在享受,享受骨骼在角下碎裂的触感,享受生命从撞击点喷溅出来的温热。
望远镜移向那片枯黄草场。
牛魔王领地意识强得像中世纪领主,任何活物踏入疆界都会引发冲锋。但它对丧尸尸体没兴趣,踩烂就踩烂,不闻不嗅,仿佛那些腐肉是它领土上必须清除的污渍。
血腥味钓不动它。
程巢背靠墙坐下,水泥地灰尘有半指厚,坐下去腾起一团灰雾。他闭上眼睛,把自己缩进牛魔王那张厚重皮囊里,用它的眼睛看世界:荒原是餐桌,丧尸是蟑螂,自己站在食物链顶端,没有天敌,没有威胁,只有日复一日的咀嚼、巡逻、杀戮。
什么能让这样的存在放弃警惕?
挑衅。
不是弱小者的哀鸣,是另一个强大存在把脚踩在它脸上,在它领地里撒尿圈地那种挑衅。
程巢睁开眼睛。
他要用“同类”的血,来激怒它。
他小心翼翼地离开了供销社,绕了一个大圈,回到了村西头。
去村西取尸液的路上,程巢听见歌声。
是收音机。
电池将尽那种嘶哑变调,从一间半塌瓦房飘出来。唱的是《让我们荡起双桨》,童声合唱,在废墟里飘荡。
他握紧羊角锤摸过去。
瓦房只剩两面墙撑着,屋顶塌了大半,阳光斜照进去,灰尘在光柱里跳舞。墙角坐着个男孩,八九岁模样,衣服干净得反常,膝盖上摆着台红色塑料收音机。天线拉得老长,歌声就是从那里出来。
男孩看见程巢,没躲,反而招招手。
“它快没电了。”男孩说,手指抚摸收音机外壳,“妈妈说等爸爸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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