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三天,风平浪静。
赵刚没有去便利店闹,也没有在家门口砸门。他像是突然消失了,白天不在家,晚上很晚才回来。盛眠说他可能是接到新工地了,在赶工期。我说不管他,摄像头开着就行。
第四天,出事了。
晚上九点多,我在便利店坐着,盛眠在收银台后面算账。门被推开,进来的是个陌生男人,四十来岁,穿夹克,手里拿着一个信封。
“盛眠?”他问。
“我是。”
“法院的。这是赵刚起诉你离婚的传票。”
盛眠愣住了。
我也愣住了。
我走过去,接过那个信封。里面是一张传票,案由是离婚纠纷,原告赵刚,被告盛眠,开庭时间下个月十五号。赵刚在起诉状里写的理由是:感情破裂,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财产分割那一栏写着: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盛眠名下的一套房产和若干存款。
“他还好意思要房子?”我忍不住骂了一句。
那个送传票的人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转身走了。
盛眠坐在椅子上,盯着那张传票,一动不动。
“他先起诉了。”她的声音很平,但嘴唇在抖,“他怕我先告他,所以先动手了。”
“他也知道自己理亏。”
“他知道。但他有人。”
“你也有。你有律师,有证据,还有我。”
她抬起头看着我。
“程实,你为什么还在?”
“我说了,四块五。”
“别扯那个了。”
“那就不扯。”
我在她对面坐下,把传票翻来覆去看了两遍。
“周律师知道了吗?”
“还没。”
“明天去找她。”
“好。”
第二天一早,我们去见周律师。周律师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短发,不戴眼镜,说话很直接,不绕弯子。她看了传票,又看了盛眠脸上的伤,把笔往桌上一摔。
“他倒打一耙。”
“能赢吗?”盛眠问。
周律师没有直接回答。
“你手上的证据,现在有什么?”
盛眠把手机拿出来,调出最近录的两段录音。一段是赵刚在店里骂她的,另一段是她在家偷偷录的,赵刚威胁她说“你要是敢去法院,我弄死你”。
周律师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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