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现场南边的杂草丛里发现了一个塑料瓶,瓶身上有你和刘强的指纹,瓶口有刘强的唇纹。”
“是刘强带来的。”赵刚解释道,“他来的时候手里除了酒和花生米,还拿着一瓶矿泉水,说是怕喝酒太渴。我们争吵的时候,他把瓶子扔在了地上,我后来踢了一脚,瓶子滚到了杂草丛里。瓶身上的指纹,应该是我踢的时候沾上的。”他的供述与技术科检测结果完全一致——瓶内残留液体为普通矿泉水,瓶口唇纹与刘强的完全吻合。
雨越下越大,赵刚的头发和衣服已经完全湿透,但他仿佛没有察觉,继续说道:“我把刘强埋好之后,就沿着灌溉渠往西边跑,跑的时候还摔了一跤,把膝盖上的伤口又磕破了。我不敢走大路,怕被人看到,就从荒地绕回了废品收购站。当时宿舍里的周大发他们正在打牌,我进去的时候浑身是泥,他们问我怎么了,我就说不小心摔进了沟里,他们也没多想。”
“你回到收购站之后,有没有处理身上的血迹和凶器?”张林追问,这是确认犯罪事实的关键环节。
“我把沾血的工装脱下来,藏在了收购站后院的废品堆里,想着等风头过了再烧掉。”赵刚说道,“那把刀我用自来水冲了一下,藏在了宿舍床板底下。第二天早上,我趁周大发他们没醒,偷偷把刀拿走,扔到了西坡煤矿的废弃巷道里——那里以前是用来存放石膏粉的,刀扔在里面应该没人能找到。”
小王立刻安排两名队员前往西坡煤矿的废弃巷道,按照赵刚的描述寻找凶器。与此同时,张林继续问道:“你从刘强身上拿走的工资款呢?我们查到你10月20号给你堂兄赵强转了五千元,这笔钱是不是从刘强身上搜走的?”
“是。”赵刚低下头,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刘强的裤子口袋里有一沓现金,大概八千多块钱,应该是他提前从矿上预支的工资。我当时想着,反正他已经死了,这笔钱留着也没用,就拿走了。后来我给赵强转了五千,剩下的三千块钱用来买火车票和路上的开销了。”他的供述与赵强的证词以及银行流水记录完全吻合,进一步印证了犯罪事实。
“你在埋尸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刘强衣服上的破口?”张林拿出死者衣物的照片,“他的上衣左胸位置有一个3.5厘米×2.8厘米的破口,边缘呈锯齿状,符合锐器划割特征。”
赵刚接过照片,看了一眼就移开了视线:“是我刺他的时候划开的。当时刀刺进去之后,他挣扎的时候衣服被刀刃划破了,破口的位置和刀的形状应该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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